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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2026-2027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通知

发文时间: 2026-10-14 阅读次数: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2026-2027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通知

2025、202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开展2026-2027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评定流程

1.请在详细阅读填写说明(附件2)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填写2026-2027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汇总结果由班长于2026年10月18日20:00前发送至liuzhen_2622@ruc.edu.cn,邮件题目注明:年级+专业+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分表。

2.学院将严格依据文件要求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佐证材料和评选等级进行核查、汇总,并将评定结果返回班级进行确认。

3.经班级确认完毕的评定结果将通过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审定并在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后,学院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信息报送研究生院。

二、评定标准

1.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学院根据入学成绩按照既定名额确定,其中推免学生以推免接收考试成绩作为入学成绩,统考生以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作为入学成绩。

2.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生学业奖学金。根据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情况进行评定。总成绩计算公式:学习成绩×40%+实践能力×60%。考虑到学生选课差异性,学习成绩按照已经完成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乘以25计算,满分100分。专业必修课程参照入学当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专业课类别内课程。

3.实践能力评价以学年内相关表现为依据,参考填写说明(附件2)计算得分,单项可累加。

4.同分情况下评定标准。最终评分如遇同分情况,查看课程成绩A及以上的课程数量,得A多者在前,以此类推,同学分绩同A的情况下查看成绩B及以上数量。

5.研究生在学年内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校规校纪、考试成绩不及格、学术不端等行为,取消该生当年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6.因私出国学习、生病等原因办理休学的研究生,待其恢复学籍并按要求交纳学宿费后再行发放学业奖学金。

7.研究生获评学业奖学金后,财务处规定:须缴纳本学年学费和住宿费后,学业奖学金才能发放成功,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按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否则将影响学业奖学金的正常发放。

8.学院严格遵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所占比例进行评定。

9.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附件1:2026-2027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

附件2:2026-2027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