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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办理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 (即办理考试资格证)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6-05-18 阅读次数:

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办理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

(即办理考试资格证)的通知

本学期考试资格证办理程序已开始,请认真查看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步骤,本次申请考试资格证的有效期为2026年9月—2030年9月

一、办理要求:

2023年8月前获得学士学位的在册学员(如已获得硕士学位,不受该条件限制);

注:已办理过考试资格证的无需重复办理,但未完成国考现场确认的本次需参加。

二、办理流程:

序号

截止时间

事 项

要 求

注 意

1

5月25日

信息注册

1.研究生院网址:https://tdxl.ruc.edu.cn/sswap/wall/login

2.登录后点击资质申请—待审核,然后完善工作信息、学位信息、个人简历信息。

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末尾为字母请大写)

系统中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后续提交纸质登记表上所盖单位公章名称完全一致,如不一致,后续纸质材料将被退回,请务必提前确认好

2

5月25日

提交审核

提交照片

1.完成信息注册后,提交审核

2.并发送照片至yyjjxypeixun@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专业

照片要求为:正面免冠 蓝底证件照,比例 180*240,不得为自拍照、大头照或全身照。



未提交电子照片,系统信

3

5月29日

打印《资格登记表》《信息确认表》

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提交后一至两周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有问题,会电话联系告知修改。

审核通过后,需打印《资格登记表》《信息确认表》。


4

5月29日

完成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台(国考平台)信息填报及提交

国考平台信息填报及提交流程详见附件3


5

6月12日

准备其他纸质材料

资格登记表

信息确认表

学位认证报告

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承诺书》

学位证书复印件

学历证书复印件

科研成果承诺书

身份证复印件

详细材料要求详见通知 三、纸质材料要求

6

6月13日

参加现场确认

并提交

纸质材料

北京地区 6月13日

明主419会议室,9-16点。

苏州、深圳地区待进一步通知


7

6月14日-

6月30日

修改调整材料

材料提交后需经学院、学校审核,如有问题,会单独联系,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纸质材料要求:

(一) 资格登记表

1.表格右上角相应位置贴照片,要求一寸、蓝底,与已发送的电子版照片必须相同

2.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单位意见栏请将申请人在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科研能力、业务水平4个方面逐一具体评价(认真写满,字数过少无法审核通过),并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如评语不合格,审核不通过,申请表将被退回,由此耽误申请进度由学员本人负责。

【*特别注意:系统中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纸质登记表上所盖单位公章名称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纸质材料将被退回】

3.申请人承诺:黑色签字笔签名、写日期。

4.表中编号、方案号和学位授予单位意见栏不需要填写。

(二)信息确认表

1、在规定位置手写签名+日期;

2.规定位置手写注明国家统考报考外语语种(英语)

(三)学位认证报告

提交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验结果或认证报告,方法如下:

1.2008年9月1日以后的学位证书认证,可登录学信网,通过学位查询系统在线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

2.2008年9月1日以前的学位证书及在查询年限范围内未查到的学位证书,可申请办理书面学位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

3.获得国外大学学位的学员需准备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复印件。

(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承诺书》(详见附件1)

下载并打印,本人签名写日期。

(五)学位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必须与原件等大小,不能缩放。

(六)学历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必须与原件等大小,不能缩放。

(七)科研成果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下载并打印,本人签名写日期。

(八)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必须与原件等大小,不能缩放。

四、后续相关信息

(1)考试资格证领取

本批次考试资格证办理成功后将于2026年9月进行发放,需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2)新办理资格证学员必须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现场信息确认环节,否则无法报名考试。

(3)学校题库考试通常在每年4月、10月举行,需提前关注官网报名通知进行缴费、报名。

(4)学院非题库考试通常在每年6月、11月举行,需提前关注官网报名通知进行报名。

注:根据研究生院规定,凡是提交材料并在《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上签名确认的学员,即视为已办理考试资格证。无论考试费缴费与否,一律从2026年9月开始计算四年有效期的时间,四年之内不能终止申请,无法延期,不能以未缴费、未考试为由要求重新计算,请各位学员提交材料之前慎重考虑。

应用经济学院同等学力咨询电话:010-6251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