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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202011答辩申请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0-09-14 阅读次数:

一、本学期答辩申请采用线上受理的方式,使用QQ平台的群组功能。

二、答辩申请将于10月9日开始受理,至10月16日16:00前结束。

三、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导师同意论文可以定稿并推荐参加答辩;

2、学位论文在中国知网上的查重报告的总复制比数值在10%以内;

3、本人正文3000字以上、全文发表的纸质出版物(即科研成果,如两人合著正文要求5000字以上)。

三个条件都符合则接受申请,缺一不可。

四、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备好导师同意推荐答辩邮件、短信或微信截图;论文知网查重报告“简洁版”;科研成果刊物封面、目录及本人文章页截图文档。按专业群号实名申请入群,消息验证栏务必写清“本人姓名、专业、资格证号、地区”,批准入群后即发送以上截图文档给老师,不符合条件者不允许进群。答辩后续通知及相关操作将在群里发布。

五、各专业QQ群号:

国民经济学:746359242

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学:655262290

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897276609

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475621279

企业经济学、网络经济学:767426317

六、答辩预计在11月中旬,具体答辩日期将提前一周告知学员。

七、已达最后答辩机会的学员,如不能按期答辩,则答辩资格作废。学员自己不能确定是否最后答辩机会的,可以查找当初收到的分配导师邮件或致电010-62511254咨询专业负责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