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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答辩申请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3-02-21 阅读次数:

关于受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答辩申请的通知

一、 受理时间

1.答辩初审材料预计申请受理时间为 即日起-2月27日17:00前,逾期不再接收答辩申请。

个人答辩时限要求:需在成绩单最后一科成绩时间往后推算一年半内提交申请,完成论文答辩。在此期限内未完成(含不申请)论文答辩的,答辩资格作废,申请学位无效。

二、受理条件及初审材料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1.导师意见:导师同意论文可以定稿以及同意推荐参加答辩意见截图(邮件、微信、短信或其他);

2.导师指导情况:近三个月内与导师沟通论文指导情况截图(邮件、微信、短信等,带时间截图);

3.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刊物封面、目录、本人全部文章页扫描电子版,以及网上收录查询截图。

科研成果要求本人正文3000字以上(如两人合著正文要求5000字以上,三人合著不可用,字数以正文字数计算,不包括序言、摘要、注解、附录、标点符号及图表等其他内容)。

4.查重要求:需自行确保论文符合学校查重数据要求,总复制比数值在10%以内,学院会进行查重审核。

三、初审材料提交方式

本学期答辩申请采用线上受理的方式,请将以上初审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申请材料至yingjingpeixun@126.com。

邮件名称:申请答辩+姓名+专业+资格卡号+地区

附件名称:初审材料+姓名+专业+资格卡号+地区

审核通过后会回复确认邮件,并提供QQ答辩专用群号。请实名申请加入QQ答辩专用群,消息验证栏务必写清“本人姓名、专业、资格证号、地区”。

答辩后续通知及相关操作将在QQ群内发布。

四、后续申请答辩流程

申请答辩流程中,前一阶段通过后才可进入下一阶段,若答辩申请各阶段均通过,最终以答辩委员会、学校决议为准。

流程中安排为拟定时间,具体以答辩联络群中通知为准。如遇工作调整、规定要求变化和其他特殊情况,以答辩群中最新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群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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