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创新性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通知
2026年“创新性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通知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会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我院获批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现将申报及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选派内容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留学期限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名,资助留学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名,资助留学期限一般为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派学校(按首字母排序)
- 德国波鸿鲁尔大学
- 法国图卢兹第一大学
- 美国罗德岛大学
-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
- 日本九州大学
- 新加坡管理大学
- 英国牛津大学
(四)选派专业
- 专业大类:应用经济学
- 专业小类: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三、申请要求
需同时符合要求(一)(二)(三)。
(一)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4),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此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网报系统自动生成,请务必确保填写准确性。
- 单位推荐意见表:此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网报系统自动生成。此表中的“个人信息”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 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需包含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该项材料需导师签字。
- 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此项材料在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审核中非常重要,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说明中的要求认真准备。需注意,赴美国等国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取得的邀请信上身份可以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Student、Visiting Researcher或类似表达方式;赴英国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明确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Student等学生类的表述。
- 学习计划(外文撰写,1000字以上):此项材料需有导师签字。若是用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学习计划无固定格式,模板可参考附件。
- 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国外导师本人提供并签字。
- 成绩单:成绩单扫描件(需为盖章版成绩单)应包含自本科起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 外语水平证明: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规定的外语条件。
-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提供的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档中。
- 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
- 其他:若申请美大地区或欧亚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以具体项目要求为准。
(二)各选派类别要求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或外方导师确认的学习计划中列明的期限等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 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四、院内选拔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人于5月8日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项目的具体要求提前准备各项申请材料,相关材料均以word或pdf格式呈现,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caobingjie@ruc.edu.cn。
(二)学院(系)评审、公示
学院(系)将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按照名额要求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国际交流合作部。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可参考《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7)。
(二)院内选拔事宜可联系曹冰洁(82509598,caobingjie@ruc.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