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经济学院关于本学期预答辩相关安排的通知
应用经济学院关于本学期预答辩相关安排的通知
报名本学期预答辩的博士生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文件精神,自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人员必须已通过学院组织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关于本学期预答辩事宜,相关安排如下:
1.报名: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7日(逾期视为放弃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答辩)。
以提交书面预答辩申请书(见附件1)为准(申请书需导师和本人签字后在报名时间内交至明德主楼416B教务办公室;导师签字前请务必保证已阅学位论文并推荐参加预答辩);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20240108@ruc.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专业-学号-预答辩报名。
2.预答辩时间:预计12月中旬。
3.预答辩委员会组成:按照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邀请院外专业教师或研究人员组成预答辩委员,一般为5人组成,由学院统一安排。导师不出席预答辩活动。
4.预答辩所有费用由学院统一承担,明令禁止学生提供纸巾、纸笔、水果、茶点、用餐、各类礼品等。
5.预答辩论文对导师信息进行匿名处理,论文封面、正文、致谢,以及预答辩过程中,不署(提及)导师姓名。参加预答辩的学生需用幻灯片进行汇报,博士研究生汇报时间为15分钟,专家提问及答辩时间约为30-45分钟。
6.每位预答辩人须指定一名预答辩秘书(细心、负责),不同预答辩人的预答辩秘书可以相同。预答辩秘书须根据预答辩情况,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并详细填写预答辩记录。
7.预答辩采取委员单独匿名投票的方式。
8.预答辩环节否决票小于或等于1票的论文,视为预答辩通过。预答辩通过后,论文经相应修改,改后论文及具体修改说明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可进入后续答辩送审环节。
预答辩环节否决票等于2票的论文,论文需进行大改(修改时间1个月左右),学生需针对预答辩具体意见逐一修改并撰写修改说明,连同修改后的论文再次送预答辩专家评审,如果否决票小于或等于1票,可以进入后续答辩环节;如果否决票大于或等于2票,需要进一步修改后再参加下一轮预答辩。
预答辩环节否决票大于或等于3票的论文,建议学生应适当延期以充分修改论文,改后再参加下一轮预答辩。
9.预答辩形式为线下,具体时间地点视情况后续另行通知。
10.预答辩前5天需将做好导师匿名工作的电子版论文(排版要求参见研究生手册博士学位论文印制要求,建议使用PDF版本)发送至20240108@ruc.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专业-学号-预答辩论文。
11.预答辩过程中无故退场、拒不接受预答辩委员意见或有其他扰乱预答辩会场秩序的情况,视为预答辩不通过,情节严重者,依照《中国人民大学违纪处理办法》执行。
1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研究生预答辩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