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申请延期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我校研究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8-2019学年校政字30号)》(以下简称《学籍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现组织我校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申请延期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延期毕业申请要求
(一)我校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研究生在基本学制所规定年限内未达到毕业要求或未取得所攻读的学位,但学业进展达到一定要求,经审核同意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以下简称“延期”)。
(二)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延长学习年限,需经导师同意、所在培养单位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研究生基本学制以入学年级培养方案为准。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至5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至8年。基本学制所规定的年限与延期累计的学习年限之和不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四)每次申请延期的延期时长为一个学期,学生在延期期间保有学籍,学籍状态为“在学(延期毕业)”。
(五)学生在基本学制期满后或申请的延期学习期满后,如未再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通过,将不再具有学籍。终止学籍后,学生不能再申请延期。
二、 申请流程
(一)11月29日-12月10日
研究生本人需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提出延期申请。需要申请延期的研究生须在认真阅读提示信息后填写《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附件1),并将带导师亲笔签字的申请表上传至系统。
(二)12月17日前
学院在系统中对学生提出的延期申请进行审核。
(三)12月22日前
研究生院在系统中对学生提出且学院同意的延期申请进行审核。
三、 注意事项
(一)如学生端无法申请,学院会及时联系研究生院。
(二)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除学位论文外的所有培养环节且考核达到要求的,且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仍未完成学位论文撰写,或考核未达要求的,按结业处理,发放其结业证书。
(三)在校学习时间满一年的退学学生,可以发放肄业证书。
(四)国际学生申请延期,经导师、学院同意后,研究生院将统一汇总提交至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英文版
附件3:延期申请功能使用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