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动态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立足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开展有组织科研,构建“三三制”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并定期组织高端研讨会,以学术交流平台促进专家学者的交流合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

近日,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

11月1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发展新质生产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高端研讨会(第18期)——《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专家研讨会暨星五企业家圆桌论坛举办。本次圆桌论坛旨在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讨论,分析草案的亮点、可能的改进方向以及对民营企业的未来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刘俊海,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李勇,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企业家研究中心主任熊金武,北京金葵花便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郁,蓝箭鸿擎科技资本市场和公共事务总监马媛萍,滴滴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小桔智库秘书长薛岩,北京亿维智形科技有限公司CEO赵轶等学术界和企业界专家受邀发言。

民建中央调研部副部长何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处长、二级调研员陈惠蓉,民建海淀区副主委、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主任助理马红艳,民建中央调研部综合处二级调研员李照谦,滴滴公共事务高级总监郭鑫,滴滴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李树星等参与讨论。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院长、教授魏楚,副院长、教授黄阳华,“民营经济”团队成员张钟文、苏立、刘松瑞,“人工智能+经济学”团队成员郑㼆等学院师生参会。本次圆桌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陈占明主持。



魏楚对与会嘉宾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三三制”教学科研创新团队。

张钟文代表“民营经济”研究团队介绍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背景,从历史演进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学理框架角度展开了分析。

刘俊海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根本目的是提振投资信心、促进民营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需要重点明确促进民营经济的六项核心原则,主要包括地位平等、共同发展、公平竞争、互惠合作、平等监管与平等保护。

熊金武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文明逻辑、历史逻辑、理论逻辑、治理逻辑、国际经验以及现实问题等角度进行了介绍。他指出,民营经济是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迈上新的大台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目标绝不可或缺的主力军,应当利用好此次促进法出台的历史机遇,为民营经济发展构建扎实稳固可靠的制度基础。

刘郁认为整部法律用明确的条款、细则,以及长期的刚性和稳定性给予了民营经济准确稳定的预期和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并从企业微观感受出发,期待民营经济法的各项要求真正能得到落实。

马媛萍结合商业航天企业的发展历程,分析了民营企业在新质生产力发展与促进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并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对于民营企业融资等各方面的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薛岩表示,民营企业促进法(草案)让民营企业家感受到了国家对民营企业的重视和期待,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并期待相关要求能够得以落实。

赵轶认为在人工智能新质生产力行业中,民营企业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相关条款为提振民营经济信心提供了根本性保障,有助于打造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环境。

李勇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这部法律的出台在关键的时刻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改善了市场预期。

“三三制”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即由3名左右教师围绕一个研究主题构建团队,每位教师指导3名本硕博学生参与研究,3个左右团队支撑一个重点学科建设。通过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团队共同开展科学研究、教学、培训、社会服务等工作。

来源:对外合作办公室

设计 责编:张琳 马文林

审核:陈占明 宋枫